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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謂一宗建築基地?申請建築時,以全部社區做為一案申請還是?

發問:

何謂一宗建築基地? 為何數宗建築基地應合併為一宗比較好? 今天要開發一個社區,就 住戶的權益及使用管理觀點而言, 全部社區為一案申請較好,還是分為數宗申請較好。 更新: 數宗應合併於一宗 是由建築法依劇。但理由呢~_~?

最佳解答:

你的問頭本身就不對。 不是一宗建築基地,而是一宗土地。 “建築“與“地政“上對土地都有“宗“這個單位,解釋不一樣,以下僅就“建築“的角度解釋“宗“。 所謂一“宗“土地就是一塊土地上沒有道路、河流、鐵路、永久性空地隔開者,叫做“一宗土地“,與幾個地號無關。所以一宗土地可能只有一個地號,也可能有很多地號。申請建照時不用將數個地號合併成一個地號。 除非道路廢止,否則不可能將兩宗以上土地合併為一宗土地。 一個建築申請案一定只有一宗土地,兩宗土地就要分兩案送件。 一個建築案,若有很多戶,可以是一張建照(合照),也可以是多張建照(分照),法規沒有限制。 所以你的第一個問題可能將一個地號誤認為是一宗土地了。 第二個問題可能是將一張建照誤認為是一個案子了。 2007-09-19 23:45:47 補充: 不好意思,你的信被我誤刪了,所以只能憑印象加以說明。 “一宗土地“在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的第一條第一款有解釋。 建築技術規則-- 一、一宗土地:本法第十一條所稱一宗土地,…。但建築基地為道路、鐵路或永久性空地等分隔者,不視為同一宗土地。 建築法第11條--…。建築基地原為數宗者,於申請建築前應合併為一宗。 “原為數宗者,於申請建築前應合併為一宗“意思就是-每一個建照申請案只能包含一宗土地。若是數宗土地,則要嘛合併成一宗,要嘛分成數案申請。不能在一個建築案中包含數宗土地(廢道變河就可以合併成一宗土地了) 2007-09-20 09:06:31 補充: “對於整體開發建設社區而言,依上面規定,住戶權益及使用管理維護觀點,應以全部社區為一案申請或是數宗申請較妥?原因何在? 如以數宗申請為妥時,請敘明如何界定各宗建築基地之最適規範及範圍。“ 考試的話是要列表寫出優缺點。上述關鍵點似乎不在合照或是分照,而是一次申請或是分期分區,各有優缺點。

其他解答:

何謂一宗建築基地? Ans:是的,就如各樓上所言: 就土地法令所稱一宗土地就立法意旨而言應指一宗(筆)地號 就建築技術規則而言它定義了一宗土地,但在其他解釋函令與建築法,甚至建管人員,其他建築師口中亦常說到一宗建築基地(一宗基地)大有人在,可見對建築來說一宗基地較一宗土地來的貼切讓人容易了解,至於分宗請領建照,可以分件.分張來解釋 為何數宗建築基地應合併為一宗比較好? Ans:就土地而言: 合併為一宗地號具有加速製圖作業 土地產權與建照審查速度,簡化申請地籍資料費用時間,環保,合併複丈費用,避免法定空地重複使用及交易糾紛等優點,但有時所有持有,地價稅率不同,仍不宜合併為一宗土地 試想一宗基地有1筆及60筆地號,其謄本費用20元:20*20=400元........20倍以上 但透天建物,現今要求須分割地號後,始可建照之請領................... 分宗(分筆地號)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就建築物 一宗土地(建築基地)而言: 合照:有利於設計規畫彈性 製圖 請照等方便性等等............較有利於建商 建築師 ...... 分照:產權分明...............,較有利於購買者.............. 分宗(分案件 或分幾張建照) 今天要開發一個社區,就 住戶的權益及使用管理觀點而言, 全部社區為一案申請較好,還是分為數宗申請較好。 Ans:就住戶的權益及使用管理觀點而言,仍以<<分照好>>,除公共設施外,個自管理可能較實在......仍是一案(件)申請 ......產權分明少糾紛等等|||||申請建築一案或多案申請要看個案 如是集合住宅(如公寓大樓.複層住宅.商辦或工辦大樓)應以一照申請或一棟或一街廓一照申請 如是獨棟或透天住宅建議分照申請為優.為的是各戶產權獨立也方便日後建築|||||1.一個基地..一個建照..一個地號,在土地管理建築管理都比較單純,所以建管單位會建議數個地合併成一個地號..但是有些情況無法合併..例如一個建照其土地跨越不同使用分區..不同縣市.......等等 2.一個社區一個建照在實質上有些困難...... 2.1如果分期開發興建..雖然建照也可以採用部分使用執照來處理..但是產權登記時土地持分會有困擾..除非後期開發完成依照原領建照面積不變更 2.2在銷售上大坪數高總價的別墅大都希望產權獨立..多戶合成一個建照在銷售有些抗性 3.如果社區是指一棟集合住宅..那就一案申請即可7C4CB18E23D7C5B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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